王女士是西湖区竞舟路金成花园的住户,2003年6月,她购买了慈溪装饰公司生产的纱窗,并委托该公司进行安装。当时,该公司工作人员给了她一张保修服务卡,上面写明保修两年,终身维修。
终身维修的纱窗不能修了
购买后,这些纱窗倒也没出什么故障。每到用了两年,王女士便会拨打维修电话,要求换纱。由于她住的是两层的别墅,家里共安装了七八扇纱窗,每扇纱窗换纱的费用为20元,她都是付费换的。
今年4月中旬,王女士再次拨打慈溪装饰公司的维修电话,希望尽快能换纱。5月中旬,工作人员到了她家,检查了纱窗后,说这款纱窗的配件已经没有了,如果拆下来有故障的话,就要整个换成新的。
法定代表人换了,企业仍要履行约定
对于王女士的质疑,慈溪装饰公司工作人员杨先生解释,由于公司的老板换了,法定代表人也换了,所以现在做的产品和以前的不一样了。王女士家的这款纱窗,目前该公司已经不生产了,配件也很难找到,所以难以维修。
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永明指出,法定代表人的更换,不影响企业经营行为的效力。如果当初销售产品时承诺终身维修,哪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换了,现在还是要履行约定的。
经协商,王女士表示,请慈溪装饰公司工作人员到她家里拆下纱窗,双方现场检验是否有故障,如果没有故障,那么她只支付换纱的费用。如果有故障,她再考虑一下要不要整体更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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